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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斤养殖鱼死亡 农民拍视频举报违法排污被起诉(5)

涉事公司4年内被环保处罚超20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等法律专家认为,此案具有典型性意义,应当合理把握名誉侵权诉讼中,被污染方的举证责任。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是合法的、正当的行为。要防止滥用诉讼权利,避免污染实施者通过名誉侵权诉讼,达到间接阻断被污染者损害赔偿的目的。环境污染案件应该举证责任倒置,被污染者只需要证明其损害后果与污染行为之间有关联性即可。在本案中核心问题也是污染事实是否存在,所以应该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韩大柱,大股东为胡荣利、胡久慧,持股比例均为50%,注册资本为18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焦炭、煤气、焦油、粗苯制造、销售。

据了解,在河北省工商联公布的2017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中,荣义公司以16.5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第86位,入围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作为昔日的河北百强民企,荣义公司也在试图摆脱环保困局。

荣义公司自2018年以来,因多次违反环境保护、大气排放等相关要求,被环保行政部门处罚超20次。天眼查APP显示,其中超标或超总量排污、未设置有毒气体报警措施、焦炉烟气排放超标、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是其被处罚最多的事由。处罚总金额92万元。最近一次处罚是2021年的11月10日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被罚65万元。

在2021年9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再次派出16个专业组和46个常规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监督组检查发现,唐山市荣义炼焦制气有限公司通过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该公司焦炉烟气在进入脱硫、脱硝设施前的烟道上,设有旁路闸板阀,现场闸板处于提起(开启)状态,部分烟气未经脱硫脱硝处理,直接经旁路烟囱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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