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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家热衷“盗采”消费者人脸信息,怎么破?(4)

部分商家热衷“盗采”消费者人脸信息,怎么破?

提升“护脸”效能还需系统施策

专家建议,当前要实现有效提升“护脸”机制效能,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应进一步通过立法实现多层次、系统化的人脸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已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如今年已施行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她表示,安徽省、兰州市、北京市等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就业主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没有明确提到指纹、人脸数据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涉及强制收集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明确。

——应进一步明确主责执法部门,推动相关领域执法机制化、常态化。“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采用的是多部门管理机制,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都是个人信息保护监管部门。”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认为,这一制度安排确有形成合力的优势,但也容易导致“多头治理”的问题。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能定位,并以此推动相关执法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对确保相关场所依规张贴信息采集标识,APP或网络平台依规明示采集信息等规定落实而言,常态化监管非常重要。”

——应进一步加强对经营和购买“人脸识别”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是应加大对涉“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此次小鹏汽车采集43万张人脸信息仅被罚款10万元,部分网友认为“一张照片被罚2毛多,违法成本太低”。“如果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行政处罚是按照企业或商家全球营业额来罚款的,这个数额可以比较大。”左晓栋认为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多位专家呼吁应尽快设置“人脸识别”业务类企业准入门槛。“相关准入标准已在制定当中。”左晓栋说。

“此外,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为避免一次授权即导致信息失控的情况,信息主体还应享有对相关信息的删除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赵精武说。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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