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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名在外的厅官受贿4300万,叫嚣这是"男人的价值"(4)

就在这一年,邓寄鹏人生中第一次收了别人的钱。1991年春节前,一位基建老板到他办公室送了1000元红包,丢下就走了。当时邓寄鹏一直忐忑不安,担心被人发现、举报,惶惶不可终日,但又舍不得将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等到几个月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之后,又一位基建老板送了一套价值2000元的家具给邓寄鹏,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收下,心里害怕的感觉也消失了。但这一次却没那么“幸运”,樟树市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邓寄鹏展开调查,不过最后因证据不足无法查实,使他侥幸逃过。他非但不深刻反省,反而不依不饶,跑到市委书记那里以辞职不干相要挟、讨要“说法”,迫使当时樟树市纪委有关领导到企业为他“正名”,消除影响。

没过多久,邓寄鹏又收受了同一基建老板5000元贿赂,这一次更“不走运”,他直接被樟树市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然而,因为邓寄鹏事后给对方打了一个借条,最后也没有查实。先后两次被调查,邓寄鹏当时以为彻底完蛋了,“但没有想到的是,两次都侥幸逃脱了。”

侥幸的种子在内心生根发芽,邓寄鹏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1998年至2004年,他在任四特酒厂厂长期间,与商人王某某先后成立三家公司,在未出资的情况下,自己担任董事长,王某某担任总经理。邓寄鹏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这几家公司承接四特集团酒盒包装业务。为感谢邓寄鹏的帮助,王某某给邓寄鹏“分红”、送房、送物,价值近280万元。

邓寄鹏不但“收”得心安理得,还“要”得理直气壮。2003年,他看上了高安市八景镇旁边一块占地近20亩的“风水宝地”,便向王某某开口,王某某出资40万元把这块地给他弄到手之后,他在里面建设山庄别墅、种名贵树木、挖塘养鱼,取名“好运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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