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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新规7月1日实施!占车位不充电,加钱(4)

加收停车费标准,是否可以调高?

车主的这种呼声,其实也是对新实施《规范》的支持和建议。《规范》中虽然同意对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进行加价收费,但也规定了上限,即“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小张就认为这个标准有点儿太低,“是不是就意味着,车位紧张的时候,燃油车多花不多的钱就能随便占用充电车位了?惩罚力度不够,还是起不到引导作用。”

即便如此,这种“加价收费”也是首次提出,并且因为只是“规范”,在法律上还不具有强制力,是否能落地执行也还存疑。记者在走访的时候看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停车场在收费公示牌上把这个规定明确写出来,“沟通起来肯定会有难度,没准还有冲突,还是别给我们挖坑了。”有的管理员直言不讳。

《规范》中同时提出,停车管理员还需引导已完成充电的电动汽车及时驶离电动汽车专用泊位。但在目前的停车管理中,还没有一个停车场能做到。记者在多个停车场的充电车位上,都看到已经充好电的电动汽车依然停放在车位里。有的停车管理员甚至已经认识了某些长时间停放的电动车主,“就在附近上班,工作日天天都停在那里。”这些车主都要等到下班后才会把车辆开走,几乎没有人因为充电完成而专门中途过来挪车,甚至有的车主还不了解充电完成后应该把车挪走的规定,在记者问起为什么不及时让出车位时,还会理直气壮地反问:“这就是充电车位,我就是电动汽车,还给谁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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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新规7月1日实施!占车位不充电,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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