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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被冒名背上盗窃卖淫记录,申请国家赔偿

女子被冒名“盗窃”“卖淫”,背上犯罪记录十余年!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错?

2019年6月,山东邹城的张伟华女士偶然发现自己的户籍信息里出现了“盗窃”和“卖淫”两项违法记录。 记录写道,她于 2007 年 被法院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于 2006 年因卖淫被行政拘留五天。 但是张女士称自己根本没有做过这些事,也从未被公安机关逮捕,更别提被起诉、判决了。

经过多次向公安机关求证,张伟华发现,她弟弟的前女友徐某当年被捕时,曾报出张伟华的身份证号。但蹊跷的是,徐某被捕时,二代身份证早已推广。那么,相貌并不相同的二人,是如何被邹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认错”的呢?目前,张伟华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相关案件已经被受理。

女子被弟弟前女友冒用身份信息

背负犯罪记录十余年

张伟华告诉记者,要不是2019年去看守所探亲,她根本不会知道自己有“案底”,还曾经有过卖淫记录。

张伟华表示,自己在2019年6月4日去看守所给弟弟送钱时,由于未带身份证,于是报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结果居然显示是原在押人员。经工作人员查询,显示“张伟华”于2007年盗窃2100元, 审讯时还交代她曾在2006年卖淫。

张伟华跑遍当地派出所、邹城市公安局、法院等多部门,通过法律手段看到了当年由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女子被冒名背上盗窃卖淫犯罪记录十余年,谁之错?

△当年的判决书

内容显示,被告人张伟华,化名为张文娜、徐姗。卷宗中“张伟华”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与本人的身份信息吻合,但她表示,卷宗中的“张伟华”签名并非自己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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