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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 原配找第三者讨账要回8万多

夫妻离婚后 原配找第三者讨账要回8万多
2021-03-04 13:55:37 北京头条客户端

原标题:壹现场丨夫妻离婚后原配找第三者讨账要回8万多

优良家风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优良家风”条款也被写入《民法典》,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

在北京顺义法院获悉审理的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中,夫妻离婚后原配才发现前夫在婚内出轨并陆续赠与第三者钱款共17万余元。第三者却回应称自己也是受害者。3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决第三者常某返还原配87553元。

夫妻离婚后 原配找第三者讨账要回8万多

女子郑某与黄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黄某于2016年前后与常某相识后以恋人关系相处。

2016年至2020年期间,黄某将自己的部分工资、奖金等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予常某,共计17万余元。2020年4月,常某给郑某打电话,二人恋情被郑某知晓。同年10月,常某与郑某再次通话并见面。10月19日,郑某与黄某协议离婚。

离婚后,郑某发现黄某给常某转账,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常某返还转账金额的一半即8万余元。

在庭审中,郑某表示,黄某在婚内收入来源为工资和奖金,其未经她同意赠与被告常某17万余元,该钱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非生活开销,故要求被告常某返还一半款项。

黄某则称,与常某同居期间,他将工资、奖金、社保等收入每月都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于常某,外出饮食、娱乐费用也由自己负担。离婚后,郑某知晓,有权要回属于她的一半财产。

而常某辩称,自己不是第三者,也是受害者。她通过聊天软件,与黄某相识并恋爱,对黄某的家庭并不知情,至2020年才得知黄某真实姓名。“2020年4月,因怀疑我打电话给郑某求证,之后黄某以假结婚为由继续哄骗我。同年10月,我与郑某见面后,才确信黄某有家庭,后我与黄某分手。”她还称,黄某的转账属于自愿,且钱款均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钱已花完。黄某隐瞒已婚身份,存在善意的她没有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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