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年后,为了把受疫情影响没拿到的利润“抢”回来,企业国内市场的订单已经排到了4月。吴宸和工厂里的30多名工友都接到了过年期间“就地加班”的通知。但和刘哲凯一样,他们没有等到企业发放加班费的方案。
“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非必要或不合理的加班,职工有权说‘不’。”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媛媛说。
邱媛媛表示,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过节福利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就地过年加班费到底要怎么算?”“能否通过安排补休、送红包抵扣加班费?”厦门市同安区总工会劳动关系“健康管家”周玉萍表示,今年她接到了不少企业和职工关于过年加班工资的咨询,咨询件数量比去年同期翻了三番。
周玉萍告诉《工人日报》记者,2月12日至2月14日为法定放假时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此期间加班的,都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
2月11日、2月15日至2月17日为休息日,不同的企业则有不同的加班工资法定标准。
“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为职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两倍。对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按职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加班报酬。”周玉萍说。
吴宸所在的家具公司,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玉萍表示,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如果吴宸的实际工作总时长未达到法定工作时间,那么公司只需要按照正常标准向他支付工资。如果实际工作总时长达到了法定标准,那么公司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原标题:春节还能回家吗?多地密集通知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疫情动态再度牵动人心。临近春节,能不能回家,春节返乡有什么要求,成为很多人最关心的话题。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春节期间安排工作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1月27日10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