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现场仅有咖啡制作和罐装工具,无其他证据,且同案犯未到案,证明邓秋城实施制造假冒咖啡行为的证据不足,在案证据只能证实邓秋城将涉案假冒咖啡销售给犯罪单位双善,故改变邓秋城行为的定性,只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罪。
此外,检察机关还对被告所在公司百益是否构成单位犯罪、犯罪数额等问题进行审查,随后提请公诉。最终经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双善罚金32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邓秋城、陈新文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其中双善两名员工适用缓刑,并对邓秋城等五人各处罚金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判决宣告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检察建议江苏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国检察机关5年共批捕28000余人
鉴于此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消保委)对双善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江苏消保委依法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提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无锡中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受理。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万余件6.5万余人,提起公诉2.3万余件4.5万余人。检察机关在发挥知识产权刑事追诉职能的同时,也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95件,行政监督案件205件。
原标题:长江口倾倒垃圾致水厂取水中断55小时,江苏一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陈浩洲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起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
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