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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评理解“事”又解“心”(法治头条·法治实践新探索③)(2)

大家来评理解“事”又解“心”(法治头条·法治实践新探索③)(2)
2021-02-04 14:11:01 人民日报

无奈之下,陈强想到了向福建省信访局求助。“我1986年至2000年底在该企业工作,他们给我的工资没有达到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该企业未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保。”陈强在信访材料中写道。

面对这宗陈年积案,省信访局工作人员调阅了信访材料,并前往群星村上门约访,面对面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陈强所说部分属实,部分诉求合理。”焦元珠说。

事实弄清楚了,那如何帮陈强解决问题呢?“诉讼时效过了,司法途径走不通。”福州市信访局督查处处长余慧说,“此时就要靠‘信访评理’机制来解决。”

“信访评理,就是把信访群众、争议各方请到评理室来,和自己挑选的‘评理员’一起,对信访事项进行会商、合议、评理、议定,让大家评评事理,判判对错。信访人有理没理一目了然。然后说和纠纷,定分止争,力求让双方达成和解,让矛盾及时化解。”福建省信访局一级巡视员林本正说。

福建省信访局迅速组织了陈强信访事项的评理会,陈强夫妇及当事公司代表参与评理会,会上还邀请了包括市、区信访干部、镇司法所所长在内的5名评理员。

陈强和当事公司陈述了观点后,评理员们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发表了看法。“当年你们确实没有给够工资,该给老陈补偿吧?”“老陈家里这么困难,又有残疾,毕竟是你们的老员工,帮帮人家合情合理嘛!”“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债务’,并不是不存在了。”……“各位评理员说得有理有据,我们心服口服。”当事公司代表当即说。

经过评理会上的释法析理,涉案公司同意给予陈强适当金额的一次性补助,陈强对评理结论表示满意,当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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