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左)在渝北区洛碛镇长江码头向群众介绍“长江禁捕”相关知识。新华社记者王全超摄
执法人员在四川雷波县和云南永善县的水域上收缴销毁各类非法捕捞网具,对保护金沙江流域水生野生资源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龙喜学摄
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的长江江段。新华社记者胡超摄
万里长江水云阔,一江碧水万古流。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南京市的“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入选。这里常年免费开放、寓教于乐,市民和游客可以了解到长江大保护宣传普及、水文化人文教育、长江治水成效等主题的相关知识,在休闲放松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
如今在长江沿线,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普法宣传,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机关落实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警示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氛围;有的地方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综合效能,推动长江大保护宣传教育形成整体合力。
记者在长江流域多地采访调研中发现,各地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教育和引导公众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法治思维,增强公众“共抓大保护”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努力筑起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在江苏如皋的长江镇二百亩社区,近500名村民共同见证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普法”。
原来,当天如皋法院要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村民们了解到,案中的陈明(化名)与吕云(化名)是一对夫妻,2020年7月4日凌晨,二人到长江镇的长江水域,使用网目尺寸小于国家规定的拖拽三重刺网进行捕捞。通过审理,合议庭认为两被告人在长江流域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不过,考虑到渔获物数量较少,且两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等量刑情节,对两被告人均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巫山派出所在长江水域巫山段开展巡航工作。王忠虎摄 游客在上海吴淞炮台湾国家湿地公园欣赏滩涂风光。杨建正摄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风景区鄱阳湖岸线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