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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母亲河碧水长流(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③)

共同守护母亲河碧水长流(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③)
2020-12-10 10:41:02 人民日报

重庆云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公益诉讼中进行水质监测。谢洪摄

白鹭在安徽黄山市区西溪南生态湿地飞翔。徐明摄

武汉长江大桥。赵广亮摄

浩浩长江,滔滔嘉陵。站在两江交汇处的重庆朝天门码头极目远眺,只见波光粼粼,两岸树木葱茏。一片山光水色中,“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标语格外醒目。

法治长江凝结着司法机关的一份努力。9月下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沿江法院围绕上中下游不同特点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旭光说。

为了让母亲河碧水长流,长江流域各地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各类违法犯罪,同时不断创新司法理念,以司法之力护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创新机制,跨行政区域办案更顺畅

今年7月30日,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这个仅有10名员额检察官的检察院,担负着特殊的责任:负责管辖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和不适宜地方检察机关管辖的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辖区”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它是全国首个专门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院。

自设立以来,两江地区检察院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成功办理“长寿跨区域向长江干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跨区域环保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两江地区检察院的设立,是检察公益诉讼破解长江生态跨区域治理难题迈出的关键一步。“在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方面,我们会不断探索和总结出更多积极有益的经验,把‘试验田’办成‘示范田’。”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庞伟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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