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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枪形钥匙扣”案开庭,枪支鉴定标准再惹争议(6)

售卖“枪形钥匙扣”案开庭,枪支鉴定标准再惹争议(6)
2020-12-26 08:32:11 新京报

2010年12月7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后,枪支鉴定改为使用“测定枪口比动能法”,鉴定标准的临界点从枪口比动能16焦耳/平方厘米降到1.8焦耳/平方厘米,将近10倍的降幅。陈志军认为,这一变化是近些年来不少涉枪案件中,当事人坚称是“玩具枪”而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枪支”予以刑事追诉的分歧根源。

针对舆论质疑枪支鉴定标准过低问题,公安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主要起草人季峻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一数据,是根据实验结果,并考虑到各种差异性因素,基于对眼睛的致伤力的考量得出的,是由许多专家经过多年研讨制定出来的。

陈亮也认为,鉴定标准的变化也具有一定合理性,“1.8焦耳/平方厘米作为一个具体数值,衡量枪口比动能时相当精准,有利于快速鉴定枪支。相反,松木板射击实验因松木板选材、人员操作等因素会导致枪支鉴定结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中国刑警学院痕迹检验技术系副主任吕晓森在媒体采访中说道:“对于舆论认为我国枪支认定标准偏低的问题,不能仅仅比照一个参数,还要看到各国的社会治安环境、枪支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吕晓森表示,他曾出过不少持枪杀人现场,近年来,杀人案件数量确实大幅度减少,对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变,也应该是枪支认定标准调整的考量因素。

不过,季峻在介绍媒体采访时也表示,“1.8焦耳/平方厘米是看能不能致伤,但是能致伤和判刑,是两码事儿”。他认为,在量刑方面不要一刀切,“应该根据各个案情,适当处理,不可量刑过重”。

12月17日晚10点,“枪形钥匙扣”案件庭审结束,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马延君

编辑王婧祎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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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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