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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合作奏响长江保护协奏曲(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②)(2)

加强执法合作奏响长江保护协奏曲(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②)(2)
2020-12-04 10:41:05 人民日报

今年6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民警现场查获两艘海上捕鱼船,17副渔网连起来将近1000米。这么大的阵仗,可查获的渔获物仅1.86公斤。太蹊跷了!民警通过明察暗访,分赴江浙沪,历时近半月,终于查明案情。原来,这是一个团伙作案,他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通常在深夜或凌晨进行非法捕捞,有人专门盯梢执法艇,有人驾驶快艇穿梭于各条船之间收取渔获物,有了渔获物立即交给岸上的司机,再用厢式货车运往浙江、上海等地的水产批发市场。此案查获渔获物850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侦破这个案子很不容易!”陈汉双说,长江“四非”违法犯罪行为,有着共同的特点:时间往往选择在深夜,地点大多是无人偏僻处,且流窜作案居多,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对此,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支队长郭恒杰深有同感。据他介绍,虽然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严打震慑之下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变换犯罪手段,将犯罪活动由白天转到夜间、从网下转为网上,变固定作案为流窜作案。

“执法困难大,但我们的决心更大。”郭恒杰的话,道出了执法者责无旁贷、勇于担当的共同心声。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就必须遏制住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多次挂牌督办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沿江各地成立工作专班,配备巡逻船艇及GPS定位仪、红外夜视仪、扩音器、探照灯、登船梯等水上专业执法装备,开展“零点查处行动”,推行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河湖警长制度……一场区域流域间协作、各执法主体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长江生态保卫战”打响了。

执法协作做得好,监管漏洞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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