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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先锋"酒驾获刑仍办案 开庭时突然辞职找不到了

"扫黑先锋"酒驾获刑仍办案 开庭时突然辞职找不到了
2020-09-04 06:19:24 上游新闻

原标题:“扫黑先锋”酒驾获刑仍戴罪办案,被律师申请出庭时却突然辞职“找不到了”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原刑警大队民警边钰凯,2017年时因酒驾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获刑后依法应遭辞退或开除的边钰凯,仍继续任职查案,并作为主要办案人员侦办了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阳塔村原村主任康兰半的刑事案件。

辩护律师称,办案民警边钰凯在对康兰半讯问中存在“以暴力相威胁”、欺骗等非法收取证行为,两次向法庭申请通知其出庭说明证据收集过程,并接受询问。今年7月16日,康兰半案一审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开庭。开庭当天,检察院出具了一份由康巴什公安分局出具的证明:“边钰凯辞职了,找不到了”。

9月3日,康兰半的辩护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天他们已向康巴什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其纠正“在边钰凯接受调查期间批准其辞职”的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已辞职的前民警边钰凯,2019年6月曾被康巴什公安分局官方发文称为“扫黑先锋”,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

▲2017年,边钰凯曾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7年,边钰凯曾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民警酒驾获刑后仍任职查案

2007年9月18日,内蒙古准格尔旗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孙家壕煤矿及其公路项目,征收了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阳塔村的部分土地,孙家壕煤矿井口设在阳塔村。康兰半在担任阳塔村村长期间,于2014年至2017年承包了孙家壕煤矿的排放矸石、灭火治理工程。

据多位阳塔村村民透露,2019年6月20日,时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的边钰凯,带走了该村原村主任康兰半,理由是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当年秋天,边钰凯还以警察身份,前来调查村民与煤矿之间的民事纠纷。

康兰半的家属后来才知道,早在2017年,边钰凯曾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6月11日21时43分,边钰凯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后驶入道路南侧绿化带内,造成本人受伤,苗木、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对边钰凯提取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09.91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康巴什区大队认定,边钰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了造成的所有损失。

之后,边钰凯被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8月24日,伊金霍洛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边钰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相关材料显示,在一审判决之前,2017年6月12日,边钰凯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14日经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公安部五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公安部五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公安部五条禁令》中也明确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今年7月16日,康兰半案一审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开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今年7月16日,康兰半案一审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开庭。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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