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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曝光6起“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

辽宁曝光6起“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
2020-03-15 14:46:07 央视

点评和提示:

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将3个集装箱走私冻品全部查获并依法查处,从源头上避免疫区走私肉品流入市场对国内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畜牧养殖业安全造成破坏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其他违法经营者也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案例3

丹东市元宝区妈咪葆蓓时尚孕婴百货商店

锦山店童鞋甲醛及重金属超标案

案件基本情况: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15日对当事人销售的“500CC”牌的童鞋进行抽检。经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检验:

(1)甲醛(mg/kg):“衬里织物”项目。标准要求为“≤20”,实测结果为“25”,单项结论为“不符合”标准要求,含量超标。

(2)重金属总量(mg/kg):“帮面塑胶:镉”项目。标准要求为“≤100”,实测结果为“805”,单项结论为“不符合”标准要求,含量超标。

(3)邻苯二甲酸酯(%):帮面塑胶:“DBP,BBP,DEHP”和“DNOP,DINP,DIDP”项目。标准要求均为“≤0.1”,实测结果分别为1.2和0.8”,单项结论均为“不符合”标准要求,含量超标。

综上,该批童鞋检验结论为:“甲醛(衬里织物)”“重金属总量[镉(帮面塑胶)]”“邻苯二甲酸酯(帮面塑胶)”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3月28日从浙江购进“500CC”牌、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04-05/B8005的童鞋13双,购进价格为79.20元/双,销售价格为198.00元/双。

定性和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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