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孕后不受情人待见女子状告男方性侵
女子怀孕后,男方对她不理不睬。女子深怕男子不负责,竟然报警称被性侵。近日,温州鹿城区中山派出所就处理了这么一起诬告、陷害案。
近日晚上7点多,鹿城区中山派出所接警台来了一名姓叶的女子,该女子39岁,她称,自己前一天晚上被人性侵了。
鹿城区中山派出所民警刘海峰介绍:“她要告的人李某,说那个男的起先说自己有点热了,把裤子衣服脱了坐那边,然后过了一会儿就把她按倒强奸了。”
在了解了李某的身份之后,民警当晚就传唤了李某。经查,李某是吉林人,今年35岁,但是李某向民警表示,自己和叶女士是情人关系,而且最近没有发生过关系。
对于李某所说的和叶女士是情人关系,叶女士矢口否认。民警觉得此事有蹊跷,于是对两人分别展开询问并调查。
鹿城区中山派出所民警刘海峰称:“叶女士说我跟他是不怎么联系的,不怎么打电话的,虽然是朋友,不怎么打电话,不怎么熟,然后我们去翻看了李某的手机,发现11、12月期间一直都有通电话,而且每天都有,每天通话都不少于3次。”
由于调查情况和叶女士所说存在较大矛盾,民警开始安抚叶女士情绪并开始教育。
性侵儿童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今天(12月18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4159件。今年7月,一名强奸幼女致死的罪犯被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今天(12月18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4159件。今年7月,一名强奸幼女致死的罪犯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