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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公证员、律师、民警竟成“帮凶”(5)

锁定作案目标后,办理贷款手续时,林国彬团伙成员会把被害人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最大的坑也就在这里。

按被害人的意愿,他们只是以房抵押进行借款,并没有出卖房子的意思,正常情况下,他们只需要做一份

赋予抵押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足够了,但被害人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全权售房委托公证和解押抵押公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孙振宇:被害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他们认为只是以房抵押,而不是出售房屋,再单独签署一个出售房屋委托合同以后,就面临着什么?就面临着房屋委托给他人可以直接出售。

大量的被害人也讲到,他们在公证处签署文件时,根本就不知道签的是啥,公证员不但没有告知风险,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在场。

被害人李淑惠:叫我签签签,说快点儿快下班儿了,签完了以后他们一份儿都没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内容。

公证员本该依法替被害人把好公证文件的法律风险,尽到告知警示的职责,但涉案公证员却为了私利出卖应有的职业良知,为林国彬团伙提供帮助,将被害人推入房子被骗的深渊。

据了解,王纯作为北京方正公证处四部的部长,最早的提成是收费的25%,证据显示,王纯2016年的收入达到了190.7万元。法官介绍,为了让相关公证文件更有利于林国彬团伙,甚至被害人在公证处签署的文件都是

经林国彬团伙的涉案律师李春杰等精心修改过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钟欣:他们跟方正公证处联系非常紧密,那些公证员跟他们也熟悉,到了以后就直接把他们公司的相应的模板拿出来,直接打印出来就可以,这个公司的模板是经过法律顾问李春杰修改后放在公证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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