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吸毒人员收取每月2万元“保护费”
观海解局看到,在黄毅的双开通报中还提到,为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涉嫌徇私枉法罪。通报还说他“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犯罪人员”。
据披露,2013年底,吸毒人员邓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毅请求关照。
黄毅提出,如果吸毒不想被抓,就每个月5号前交2万元“保护费”,并表示:“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之后,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6次收受邓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黄毅不仅充当邓某的“保护伞”,也对邓某的其他请求提供相应地“帮助”。
2014年5月31日,靖西县禁毒大队在杨某家中抓获一伙吸毒人员,杨某是邓某的好友,邓某遂找黄毅帮忙协调。
黄毅在收下邓某送来的7万元“好处费”后,对杨某的妻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在杨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后,黄毅再次收下邓某送的5万元,并为杨某导演了一出“立功”戏,帮助杨某减轻处罚。
截留特情经费
黄毅还涉嫌贪污罪,双开通报中说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据披露,从2014年开始,黄毅截留禁毒大队特情经费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7月,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到办理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费2万元,黄毅将其中1万元交给特情人员,私自截留1万元归个人使用。
此后,黄毅多次截留特情经费,他先后从报销的12起特情经费中共计截留6万元。
除此之外,黄毅的双开通报中还提到,他违规多占福利房且未清退,违规扣押他人车辆归个人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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