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热评丨孙小果的“保护伞”是如何形成的
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等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田波等多名公职人员也分别获刑。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一审宣判现场
△孙小果继父李桥忠一审宣判现场
“孙小果案背后19把‘保护伞’全判了!”,媒体报道的标题精炼、准确。
不过,除了这19名被刑事追究的,还有几个人也算孙小果的“保护伞”。12月14日,中纪委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对涉孙小果案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受处分者包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