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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刺死案嫌犯死刑 媒体:用严刑否定暴力(2)

小学生刺死案嫌犯死刑 媒体:用严刑否定暴力(2)
2019-11-30 02:02:00 央视

小学生刺死案嫌犯死刑 媒体:用严刑否定暴力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霸凌事实存在,行凶是不是就具有一定正当性?”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有霸凌事实发生,霸凌者必须付出代价,但合法、合理的处罚,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依照一定程序作出。除了法律认可的正当防卫等行为,其他任何暴力都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就本案而言,即便霸凌事实存在,考虑到被告人行为极其严重的危害性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判决结果也未必会不同。

情节几乎相同的案件,也曾发生在浙江瑞安。2018年9月21日,林建厦在其女儿林云(化名)就读的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将林云的同班男同学叶风(化名,9岁)杀害。林建厦一审被判处死刑。一审法院认定,叶风和林云两位小朋友之间发生“小摩擦”(林云被叶风无意中打伤眼角),而这样的“小摩擦”让林建厦动了杀心。在今年10月9日的二审庭审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小学生、小朋友之间有吵吵闹闹、小打小闹,本是很正常、很小的事情,作为双方家长本应正确、理智看待,但上诉人林建厦却心胸狭隘……”。

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灵造成严重伤害,家庭、学校、社会应高度重视,形成治理合力。但对各方尤其家长来说,也有一个准确把握和理性对待的问题,比如孩子正常打闹和霸凌如何区分,在确认霸凌存在时如何解决。一旦孩子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家长和孩子、家长和家长之间的矛盾,更大伤害就是必然结果,而这中间没有也不可能有赢家。

上饶案件刚一审判决,瑞安案子二审也未宣判,接下来还有死刑复核程序(如果生效判决是死刑),两名被告人的命运仍有变数。两个死刑判决的意义在于,一审法院用最严厉的刑罚,对暴力作出最强烈的否定。(特约评论员李曙明)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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