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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被高坠苹果砸伤家属索赔544万 开发商物业被诉

女婴被高坠苹果砸伤家属索赔544万 开发商物业被诉
2019-10-11 09:12:52 路透网

10月10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去年3月发生的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抛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再次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事发后的第二次开庭,首次开庭在去年4月18日,因原告追加涉事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被告,法官宣布休庭,法院重新择日开庭审理。此前,南方都市报做了相关报道。

南都记者在二次庭审上了解到,被告人除了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以外,还有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法庭上,女婴父母要求三方被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44万余元。对此,被告开发商、物业公司均称无过错无需赔偿。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被告

2018年3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三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由姥姥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后趴在姥姥肩上睡着了。之后,姥姥想带凡凡回家,不料刚走到楼下入户大门处时,高空掉下一个苹果,正好砸中了凡凡的头部。凡凡顿时脸色发白,后陷入了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之后,塘厦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涉事单元住户进行了调查走访并提取DNA,最终确定肇事者为该栋24层住户11岁女孩小星(化名),事发时其独自一人在家。

经法医鉴定,凡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事发后,凡凡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

2019年1月30日,凡凡的父母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向小星及其监护人索赔544万余元。4月18日,在该案开庭过程中,原被告主张事发小区的入户大门处设计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基于此,法院宣布待追加了新的当事人后再另定时间开庭。

后经原告申请,法院同意追加该小区开发商及物业服务公司为该案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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