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近半数发展为网络暴力
关于校园欺凌,白皮书指出,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和手机互联平台的普及,近半数的相关案件发展为网络欺凌、网络恶意传播、网络暴力。
北京一中院曾审理过一起恶性校园欺凌案件。罗某各方面的优秀表现引来了班里的“大姐头”蔡某的嫉妒。有一天,蔡某纠结了几个“闺蜜”,将罗某骗至教学楼厕所内,强迫其脱光衣服,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并用烟头烫伤罗某的胸部。法院审理后,判决蔡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同时对蔡某的“闺蜜”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白皮书显示,校园侵权类民事案件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均有相当比例的案件存在校园欺凌问题。未成年人校园案件往往伴随聚众斗殴、勒索财物、人身伤害等恶性问题,引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等刑事案件。而校园中网络欺凌、言语侮辱、关系排挤、恶意嘲笑、拉帮结派等欺凌现象,已成为校园伤害案件的重要诱因之一,甚至部分案件中出现了不同校际间的学生欺凌。不仅如此,校园暴力也使得受害学生由于受到暴力伤害的投射反应,出现各种违纪和越轨行为,甚至反过来去欺凌别的弱小同学。
“校园欺凌的发生,与教育、管理的缺位或失当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周军看来,教育机构一方面要承担对加害人教育、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承担对受害人教育、管理、保护不到位的责任。
此外,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家长、教师以及学生四方之间展开通力合作,坚持防治结合。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于家长而言,应时刻关注子女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于学生自身来说,遇到欺凌事件不要恐惧,要学会合理反抗,在自身无力阻止施暴行为时,可立即大声呼救,向周围同学或其他成年人求救,脱离险境后,要立即向老师和家长报告情况,说明自己正在遭受的侵害,寻求他们帮助,远离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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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推防沉迷系统 多家网络视频平台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前,统一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加上此前试点的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国内已有21家主要网络视频平台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