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七成青少年犯罪受不良网络影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披露,过去10年,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其中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白皮书还显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的问题,大量网络载体、电子游戏中的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频发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中,网络欺凌日益严重。
对此,白皮书建议,要尝试推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立法互联网信息分级制度,全面规制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从顶层设计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
儿童受性侵案件呈现低龄化特点
2009年6月,北京一中院在原少年刑事合议庭的基础上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二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过去十年,北京一中院未审庭受理各类案件共计4175件,其中民事一、二审案件2071件占全部案件的49.6%;刑事一、二审、减刑假释(含成年罪犯)案件2087件,占全部案件的50.0%;行政一、二审案件17件。
白皮书显示,儿童受性侵案件呈现低龄化的特点。在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当中,被害儿童最小的只有4岁,主要被害年龄段集中在6至10岁,占近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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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推防沉迷系统 多家网络视频平台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前,统一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加上此前试点的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国内已有21家主要网络视频平台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