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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青少年犯罪受不良网络影响(2)

近七成青少年犯罪受不良网络影响(2)
2019-08-19 10:33:55 法制日报

在披露的诸多典型案件中,一起“黑家教”王某性侵女生的案件尤为触目惊心。王某利用辅导功课且家中无人之际,多次强行以亲吻、抚摸等手段进行猥亵,并强行与被辅导的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在此期间,王某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被害人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禁止王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5年。

“对此类从业人员的准入、监管力度较弱,特别是大量不具备从业资质的黑机构更是监督管理的盲区,相当比例的其他教育机构从业人员不符合培训机构任教资格条件。”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周军说,近年来,随着课外教育的热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年幼无知、力量微弱,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许多被害人出于恐惧对所受侵害难以启齿,往往在受侵害后不敢告诉家长,导致加害人长期、连续作案。

白皮书认为,目前虽然我国刑法和相关行业性法律法规已经为从业禁止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足、强制性不够、系统性欠缺等诸多机制层面的瓶颈问题。法官认为,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广泛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人员释放之后,对其就业单位及就业岗位进行限制。

白皮书建议,尝试推行“强制报告”义务。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救助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如教育、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此外,应逐步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警示系统,公检法实现联动,完善侵犯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涉及未成年人特殊职责人员招录时,相关单位可以利用信息库进行查询,并逐步推动全国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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