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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醉驾致人死亡获刑6年,检察机关抗诉后改重判11年(3)

王钦杰在会上还提出,此案案发时间是元宵节晚上8点半左右,正是传统节日最热闹、街上行人最多的时候。监控录像也显示,无论是被告人出发的小区还是后来撞死撞伤行人的路口,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密集。张逢逢在无证、高度醉酒的状态下,在这样的时间和场合驾车高速冲撞,且违反交通规则从非机动车道高速超车,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是极大的。他的一系列行为,不仅给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最终也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具体危害结果。另外,监控视频还显示,最后追尾地点前方不远处有很多群众在路上放烟花,而张逢逢追尾后仍想继续逃逸,如果不是被人拦下,本案极有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审委会上,检察长对被告人张逢逢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危害后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本案张逢逢的行为符合最高法的上述规定,应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9年6月13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采纳了该市检察院的全部抗诉意见,撤销茌平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逢逢有期徒刑十一年。

(责任编辑: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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