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开庭 律师作无罪辩护
备受关注的江苏连云港“药神案”迎来二审。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5月20日上午,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二审开庭。此前的一审中,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1人被判处缓刑,3人免予刑事处罚。
现实版“药神”
从印度购进药品再出售
连云港中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间,被告人林永祥、韩柏龙、何永高等人,通过印度人ANKIT(音)购进大批“吉非替尼”(又称“易瑞沙”)、“甲磺酸伊马替尼”(又称“格列卫”)等药品,然后在国内通过网络或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加价销售。
2013年初到2014年7月间,由林永祥作为ANKIT的代理人,向中国内地销售无进口批文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后林永祥联系被告人何永高、韩柏龙等人,由ANKIT在印度将上述药品运到香港,然后由林永祥安排他人装药品夹带到广东深圳,并通过快递发送给何永高等人。到案发,林永祥通过上述销售“易瑞沙”等药品共计350余万元。
犯销售假药罪
十余人一审获刑6人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永祥等人明知在国内不得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为牟利而对外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主观恶性不深,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1人被判处缓刑,3人免予刑事处罚。
日前,有微信群视频反映我县南岗乡陡沟村一河沟出现丢弃死猪,县农委、环保、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对送检样本进行检测均呈阴性,排除非洲猪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