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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职工有权说“不”吗?(2)

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职工有权说“不”吗?(2)
2019-05-20 16:37:49 工人日报

经过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仲裁委确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依法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1696.85元。

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职工有权说“不”吗?

记者了解到,很多私营企业在招工、调岗时,忽略对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工人日报 提醒,从不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调至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属于实质变更劳动合同,适用《职业病防治法》来化解调岗纷争。

对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职工有权说“不”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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