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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情人”202万 庭审竟称“给的是工资”

丈夫赠“情人”202万 庭审竟称“给的是工资”
2019-05-07 14:16:13 北青网

原标题:丈夫赠“情人”202万庭审竟称“给的是工资”

妻子发现丈夫与他人同居,还转给“情人”二百多万元,因丈夫与“情人”都不同意返还,妻子李女士将丈夫张先生、“情人”小冰(化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赠款。5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

庭审丨转给情人二百多万赠与还是工资?

2017年11月初,李女士发现丈夫张先生与小冰同居一处、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李女士反复询问,张先生承认其在2013年9月认识了小冰,次月开始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陆续通过现金、转账、赠与礼物等方式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小冰,据李女士可查明的共有222.7万元。李女士认为,张先生和小冰的行为破坏了其家庭、违背了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有损公序良俗,因此,将张先生和小冰一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小冰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22.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张先生在庭审中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请求,并辩称其与李女士是夫妻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如何分割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虽未与李女士商量便陆续将婚后赚的二百余万转给了小冰,但其与小冰是工作上的合作关系,其做进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生意,需要了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材料,小冰是材料专业的学生,聘用小冰做公司的顾问,给小冰转的钱是4年的工资和奖励,工资每个月2万余元。因为小冰是学生,无法签劳动合同,故以张先生个人名义向其发工资。另有一些钱是通过小冰的卡向张先生境外账户的汇款。

小冰在庭审中也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请求。小冰辩称,其于2013年9月在网上找兼职时认识了张先生,当时张先生的公司在招聘技术咨询,其应聘后一直在张先生的公司做兼职,并未全职工作。从事的工作包括打包发货、换包装、进口文件的处理、样品送检、取送文件、审核相关产品是否对人体有害、能否经受高温等,在校期间其抽空来北京工作,工资是按照项目来计算的,单个项目5万元。小冰还辩称,张先生为利用其对外汇款额度,曾将大额款项汇入其账户,相应款项不久即汇出至张先生的境外账户,其并未实际取得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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