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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买房一次性付500万 牵出千万元腐败“窝案”(3)

2019-04-22 09:34:49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2017年6月,婺城区将区交通局列为区委首轮巡察对象,对标巡视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此外,巡察组还在整个交通系统开展“下沉式”“拉网式”检查,将巡察触角延伸到区交通局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和工程项目现场,让巡视巡察“利剑”一插到底。

“巡察组是动真格了!”巡察期间,不断有问题线索涌入到巡察组的视线中。巡察组以省委巡视所反馈的相关问题整改为契机,借力借势,先后以取证调查名义接触区交通系统20余人,深挖细查个人信息、资金往来、项目资料。

很快,巡察组就查证了巡视“回头看”所指出的问题线索,并进一步厘清了区交通系统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随即,区纪委监委根据区委巡察组转办的问题线索,组建调查专班,严查该区交通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

2018年1月18日,婺城区纪委监委对交通局下属国企鑫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建洪采取留置措施。没过多久,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出纳王艳辉、项目负责人张庆有、总经理崔庆丰等也先后被采取了留置措施。随着口供的突破和外围取证的跟进,鑫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等问题被一一查实。

“我不喜欢玉石的,这块玉我买来后就丢在办公室里一直没有去动它,我也知道这玉并不值钱。”为讨好陈凯进,某工程企业老板王某先后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购买了陈凯进的玉石,共计支付了60余万元人民币。

越来越多的证据也证实了陈凯进利用职权之便,为相关人员职务安排、承揽工程业务等提供帮助,以高价卖玉、高价卖房等“交易型”方式受贿的犯罪事实。调查显示,从2010年至2018年期间,陈凯进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298.5万元。2018年7月13日,婺城区纪委监委对陈凯进采取了留置措施。同年11月23日,陈凯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至此,笼罩婺城区交通系统的腐败乌云终于被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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