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贪套房 一世清白成过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贪污案的背后
图为李加灯贪污住房所在小区。
“如果自己当时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房子,为什么少数人能拿,多数人不能拿等诸多问题,如果当时能果断地履行自己担负的监督、执纪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的苦果了……”写下这段忏悔的,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2017年11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拱墅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8年4月,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加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退休六年,被腐败窝案牵出
2017年11月1日,经杭州市纪委监委和拱墅区委批准,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对李加灯采取了留置措施。
李加灯1955年出生于义乌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76年入伍,2001年3月转业到地方。25年军旅生涯中,他多次受到部队嘉奖,荣立二等功一次,从一名要塞炮兵团战士干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渐成长为炮兵团长、区人武部部长,2002年底任拱墅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2011年1月,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2012年4月退休。
2017年是李加灯入党第40年,他退休6年,本以为“平安着陆”,没想到却因一套房子栽了个大跟头。这还得从一桩腐败窝案说起。2016年,拱墅区纪委开始查办区建设局房政科科长马伟荣、副局长谭招土、局长许春发等人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案。随着案件相继办结,办案人员又掌握了一条新线索——该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牵涉其中,他与前三人都拿过远大花园的房产。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姜洁)近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