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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团伙逼迫女性境外卖淫还利息 最小仅14岁(2)

2019-04-20 09:32:57  潇湘晨报    参与评论()人

这些团伙运营公司化、运作市场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套路”手法隐秘、催债手段暴力、涉案金额巨大,俨然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在前期侦控研判的基础上,2018年11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成立由全市各警种、各分区县市局广泛参与的“11·07”特大“套路贷”涉黑恶专案组,力求“全链条”打击“套路贷”团伙。

套路

强迫“上套”女性“以贷还贷”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民间高利贷为幌子,具有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的特点,危害极大。近年来“套路贷”已逐步演变为以非法侵占贷款人财物为目的的涉黑涉恶新型犯罪行为,并由此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

小丽(化名)曾是一名即将从学校毕业的职校学生,曾与同学在外租房,因交不起房租,其曾通过一张“贷款”小卡片联系了放贷人,借了2000多块钱,并约定10天内还清,每天还款利息达到了数百元,10天后小丽未能还清,立马就追加违约金2000元。在小丽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放款“公司”则开始上门催收,骚扰小丽的家人,在小丽依旧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这家放款“公司”将她的放款合同卖给另一家公司,另一家“公司”买下小丽的借款合同后,以转让费等各种名义进一步加深小丽的债务……为逼迫小丽还款,这家“公司”开始让小丽前往一些有偿陪侍的场所赚钱偿还利息……

小丽曾被迫前往岳阳的一家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由于她此前没有类似经验,其内心也十分抵触,赚的钱连还利息都不够,期间还逃跑过,后又被套路贷公司的人找回,逼迫她进入卖淫场所进行卖淫。

专案组民警介绍,像小丽一样,很多受害者最初都是被“无息”“低息”的承诺吸引,而实际上,她们能拿到手的钱在扣除砍头息(第一期的利息)、各种名目的手续费,已大打折扣,利息也非常高,一旦逾期,债务便会成倍增长,借一万块钱能在短短10多天内变成数万元的债务,“按他们这种算法,一辈子都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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