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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同时交往7名女友 56岁男子诈骗千万获无期徒刑(3)

2019-04-17 16:00:42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就在她刚刚把卖房款都给了郭某之后的一个月,孙女士得知,这个“男朋友”已经和朱女士领证结婚了。不过,孙女士却并未因此放弃对郭某的幻想。她说,此时郭某已经欠了她很多钱,为了要回这些钱,只能与他保持联系。“而且郭某说,他和朱女士结婚,是为了向她借钱,给我买房结婚,我对他还抱有一线希望。”

在交往期间,孙女士还出资50多万,给郭某买了一辆二手宝马7系,她自己平时开的车后来也被郭某抵押了,至今没有赎回。直到2017年3月,她又在郭某的要求下卖了一套房山的房产,卖房款转给了郭某。当时郭某的理由是“有朋友的房子被抵押了,还不上钱”。数年之中,郭某从孙女士手中弄走了500多万元,有证据显示,他归还了200多万,其余钱款悉数挥霍。

“认罪态度好”不足以减轻罪责

其余的被骗者的遭遇与孙女士大同小异。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16年春节前后,郭某通过微信和李女士相识。李女士说,郭某自称所驾驶的宝马7系是他买的,居住在高档住所,并许诺日后离婚,与李女士结婚。不到半年,他又说买房差300多万尾款,向李女士借钱,并称正在卖另一处房产,很快还钱。李女士按照他的建议,将她位于大兴的房产抵押贷款180万元。当年8月,郭某再次以装修房屋为由借钱,并建议李女士信用借贷,果然成功借贷42万元。最后,也正是李女士及时醒悟,向公安机关报案,才最终得以将郭某抓获。

在与被骗者交往的时候,郭某或自称工厂老板,或自称影视传媒投资人,来往时也显得出手阔绰。被骗者往往被他的伪装迷惑,损失巨大。案发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发现,郭某的“豪宅别墅”其实都是租来的,年租金从28万元至40余万元不等。

庭审中,郭某的辩护人提出,他到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查实,被告人郭某通过虚构自己投资影视公司、服装厂、房地产等行业,虚构有车有房等身份、财产情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使被害人自愿借钱给郭某,其间郭某虽然出具借条,但这也是他欺骗被害人的一种手段,是为他今后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创造条件。郭某曾因相同手段实施诈骗犯罪被判刑,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以相同方式诈骗多人,没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法院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人民币一千零九十二万零四百元,分别发还各被害人。记者安然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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