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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被迫卖淫30余次 家属扮“嫖客”救回(2)

2019-03-28 20:50:45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辛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招募、雇佣等手段,管理他人卖淫,且卖淫人员在3人以上,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郭某负责协助管理卖淫女和收取嫖资,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温某、辛某组织未成年人卖淫,依法应从重处罚。温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犯本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郭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

28日,未央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辛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6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时,未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瑞斌,未央法院院长李社武,未央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静,未央区关工委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华商记者宁军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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