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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死挑衅者获刑9年 法庭上发问:当时该怎么办(8)

2019-03-24 16:02:46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在网络上,对于王浪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也有争议,有网友认为王浪案是典型的互殴。

此前,有媒体综合了2016年至2018年100份涉及正当防卫的刑事判决书,其中仅有1起被认定为正当防卫,6起为防卫过当,29起被认定为互殴。

中国法院网曾撰文对互殴过程中的防卫行为进行评述,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事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因此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互殴中不法侵害转化的情形有两种:第一,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第二,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

由于王浪案件的争议性很大,法官乌新刚告诉王天赐,王浪案将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一起来进行论证,然后再择日宣判。

声音人大代表建议作出正当防卫立法解释

在为王浪辩护时,辩护人王万琼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大法官在于欢案后发表的《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一文中写道:“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人在仓促、紧张的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沈德咏法官作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和关注,这也反映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是司法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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