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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盘点这些比权健更不靠谱的“保健”乱象(3)

2019-01-31 14:35:50  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评论()人

4、重庆市查处徐佳飞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与重庆红瑞颐家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供销合同》确定合作关系,并于2018年3月底开始从事经营活动,以会销方式销售该公司统一提供的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当事人在销售该商品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宣讲、PPT展示等形式,宣称该产品能增强免疫力,并对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中风偏瘫、骨头类疾病、风湿、类风湿、胃肠道、偏瘫、脑梗等疾病有治疗调理的作用,夸大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产品的功能和作用,欺骗、误导了消费者。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通过上述会销方式共计销售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64盒,实现销售收入40960元。

当事人通过会销方式销售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并对其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

5、江苏海门县查处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以上课、体验产品的名义,在其经营场所内聚合中老年消费者,通过口头宣讲、唱歌、播放PPT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销售益健堂电位治疗仪,宣称该产品可以净化血液、治疗血脂高、血粘度高、尿酸高、糖尿病、颈椎病、肩周炎、腰腿痛、骨刺、骨质增生、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静脉曲张、中风后遗症、心脑血管疾病,预防夜间发生心梗、脑梗等疾病。

当事人在商业宣传中,对所售医疗器械的功能作超出适用范围的夸大宣传,对所售食品作具有治疗作用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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