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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说她是被陷害的(4)

2019-01-23 06:02:45  北京头条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北青报:陈昱霖到底有没有向吴秀波索要巨额分手费?

陈昱霖母亲:关于案情方面,我们不是参与的人,细节也不是很清楚。虽然吴法天律师曾联系过我们说可以公开,但吴秀波的律师曾经威胁我们说不要公开,公开的话就把我们抓起来。我们也想知道事实真相,要是最后陈昱霖真的有罪,我们也认罪。

北青报:当初公开这件事情是为了威胁吴秀波吗?

陈昱霖母亲:我们从来没想过把吴秀波的名声搞臭,不然你说,哪个母亲愿意把自己女儿是小三,女儿被抓的消息闹的人尽皆知呢?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才选择把这个事情公开的。

律师解读:

若真索要千万属数额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连峰告诉北青报记者,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索要分手费并不违反法律,但若以威胁的方式来索要分手费,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陈昱霖确实向吴秀波“索要1000万”,那么这个数额是巨大的。具体的刑罚判定,要从敲诈勒索的金额、次数、手段、恶劣程度等各个度角来综合判定。同时,当事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也会对量刑有一定影响。

背景链接:

有女子索要“分手费”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北青报记者在查询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有数例女子因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多名女子索要的“分手费”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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