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投资项目众多,对于一些打着高风险低回报名号的投资产品一定要谨慎投入,避免落入非吸陷阱,造成经济损失。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奇佳建议:“其实很多老百姓到我们这来,非常的不理解,为什么公司开的那么大,然后那么好的宣传,那么多的项目,最终它成了一个犯罪的公司,而我们成为了参与犯罪行为的这样一个涉案人员。那么我们要告诉大家的是,国家为什么要规定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因为这类面向老百姓进行募资的行业其实它涉及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是最关系到百姓民生的一个行业,所以国家对这个行业进行了特别的规制,希望最大程度的保护大家的血汗钱,保护金融制度平稳、安全。所以说,如果说你所参与的投资行为,你觉得同时具备了我刚才讲的特性,其实从你的角度来讲,你去这家公司投资的时候发现,它可能没有私募牌照,只有营业执照,那么它是没有私募资格的。如果它并不对你进行资产尽调,不要求你符合合格投资人的标准,同时对你承诺资金的安全,大肆宣传项目的可靠性,告诉你高额的利润回报,通过所有可以的公开方式宣传,那么你就应当警惕,这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私募行为,而是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