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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豪华会所变精装公寓对外卖 官方:涉欺骗(4)

2017-04-10 04:36:35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开发商卖房一定要拿到预售许可?

有业主反映,这一批“公寓”并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准备开始销售。

江宁区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许荣洲表示,早在10多年前小区内商品房交付时,这处办公楼已经竣工。无论是整体建筑或是分割出来,都不属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范畴,所以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批公寓应该以存量房的形式进行交易。

改造后的“公寓”,是否违背商办新规?

在今年3月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将办公楼改成公寓,是否和新规相违背呢?

该通知中规定,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分割销售。

而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得知,在通知中标明,自发布之日(3月8日)起施行,之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均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开发商已在去年7月,就拿到了对房屋内部改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不适用于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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