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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集中敲槌 五起案件三起当庭宣判(6)

2017-04-01 11:11:5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上诉人核工业金华建设工程公司、信阳新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当庭宣判后,代理该案的湖北律师王锦红说:“经过此次庭审,我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为民情怀,他们不仅辨法析理,更多的是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庭前,法官们与我们多次沟通,想以调解的方式尽快结案,我当时没有明白法官们的良苦用心,经过今天的庭审,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想让老百姓尽快实现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是法官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律师的本职。”

深入办案现场,就地巡回审判

法官们还深入办案现场,就地巡回审判,进一步拉近了最高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集中结案月”开展后,王锦亚副庭长和主审法官董保军带领两个刑事审判团队,先后前往河南、山西两省的平顶山、安阳、许昌、洛阳、焦作、晋城等6个地市,对已立案审查的部分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阅卷并开展相关查证工作。他们连日奔波,集中调阅了10个案件。除就地阅卷外,法官们还针对申诉理由,与部分案件的原承办法官、院庭领导进行座谈,对部分重要证人进行了查证,调阅了档案材料,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主审法官阎巍在审理一起房屋征收补偿案时,发现补偿评估报告中房屋的信息与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完全不符。为核实二者是否是同一房屋,阎巍赴商丘实地查看,结果发现涉案房屋已被拆除,无法核查。通过调取相关补偿文件,走访相关人员,终于发现被诉征收补偿决定所依据的《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中登记的估价对象的坐落位置、登记面积、建成年代、楼高(层数)均与当事人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信息不一致,虽然该瑕疵并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但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巡决定向该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明确指出:“由于(政府)工作存在疏漏,导致房屋信息登记错误,并最终引发本案诉讼,实为不该。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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