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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集中敲槌 五起案件三起当庭宣判(5)

2017-04-01 11:11:5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辨法析理还体现在庭审的全过程。在上诉人安徽新贝发制笔城有限公司、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长的方金刚法官在当庭宣判时,并不是简单生硬地站起来直接宣读判决结果,而是先进行辨法析理。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逐一进行剖析点评,耐心地说明认定或不认定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听得频频点头,均表示接受最终的判决结果。

由主审法官刘崇理担任审判长的上诉人赵学军、被上诉人赵明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虽未当庭宣判,但由于法官始终保持中立平和,平等保护双方诉讼权利,充分彰显程序正义,当事人对庭审表示满意。被上诉人赵明伍说:“我参加过多次庭审,感觉今天的庭审很规范,很有礼仪,庭审的前后衔接很流畅,说明法官们准备得很充分,无论最后判决如何,我均很满意。”

平衡多种利益,服从服务大局

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围绕这一任务,四巡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碧水蓝天,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这道难题,法官有时候也会遇到。枞阳县某建材厂诉枞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一案,就让主审法官阎巍一度挠头不已。最终,法官们充分发挥审判智慧,提出了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 “这是一起取缔砖窑的案件。依据绿色发展理念,行政机关取缔砖窑的措施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取缔后老百姓的损失怎么办?谁来进行补偿?应该补偿多少?也是应当考虑的问题。我们合议后,发现政府没有足额补偿再审申请人。于是,审判长李广宇又邀请原审法院的承办人来四巡,当面沟通了解补偿情况,并建议原审法院积极与政府沟通,尽可能将损失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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