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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2017-03-12 00:25:45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新媒体专电题: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推进员额制,有没有阻力?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得怎么样?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进展如何?两会期间,检察系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话题再受关注。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专访了天津、浙江、湖北、河南四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他们讲述如何通过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走出办公室: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员额制改革被视作司改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重新确立各类人员比例,要当检察官,需竞争入额,这无异于系统内部的一次重新洗牌。

基层检察机关面对改革,曾出现这样的心态:一些常年不下基层办案的“老资格”,担心干了几十年,却一朝被“摘帽”;有一些在一线摸爬滚打的助理检察员发愁,要成为入额检察官可能又要多等几年;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也犯嘀咕,今后还有可能成为检察官吗……

再难也要改。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推进员额制改革,遴选入额检察官,是促进一线司法队伍专业化的基础和关键。”

经过严格考试、统一考核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评议,天津市检察系统在2016年共遴选出900多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出来的都是办案精英,有一些过去是处级干部的没考上,有的过去是科级干部的考上了,完全凭借真才实学,就是要将办案权交给高素质人才。”于世平说。

“浙江省基层检察院的案件量,占全省案件总量比重很大,因此,首批员额检察官突出基层导向、一线导向,基层院的员额检察官数量占比超过80%。”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介绍,一方面充分保证了“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业务骨干有入额机会,另一方面又严格控制班子成员入额条件,入额班子人员只占各级院班子成员的68.97%。

入额后,“检察长们”悄然经历了身份的回归。“我们要求担任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检察长、副检察长等还要带头办理复杂疑难和重大案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为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浙江省明确规定,各级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5%,副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10%,部门负责人办案量一般为员额检察官的40%至75%之间。

当好“把关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

近年来,一批冤假错案陆续被纠正,折射了司法机关敢于直面历史遗留案件、勇于纠错的担当,彰显了司法正义。但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呢?

“过去一些冤假错案大多与仅凭口供定罪有关,现在仅有口供是不够的,关键要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和证据才能定罪,这是确保办案正确的客观基础,必须打牢夯实。”于世平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这项改革对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都有重大影响,为强化检察职能提供了良好契机。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要求试点院全力推进,非试点院也要积极落实。

“司法实践中,我们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重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王晋说。

适应新的改革方向,天津市检察系统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理念上的转变,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理念和规则;二是办案中强化证据作用,提升发现、挖掘证据的技能;三是在办案环节上,办案审查事实要清楚,审查证据要真实,选择法律要准确,确定方案要妥当。

“当前,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汪瀚表示,检察系统要当好“把关人”,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还需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推进“三集中三简化”的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流转,确保集中司法资源办理重大案件。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检察官在认定事实、运用证据、出庭答辩等方面必须更得力。”于世平说,“过去有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念完起诉书,就好像大功告成了,但现在,检察官真的是在法庭上‘唇枪舌战’,这对检察官们是一个新考验。”

打破“天花板”:让检察官“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基层检察官离职,是受访检察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浙江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全省检察队伍总体稳定,期间也出现少数检察人员离职。汪瀚表示:“基层检察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律师、外企白领等收入相对丰厚的职业,对他们会产生一定的诱惑力。”

在蔡宁看来,各行业都存在人员离职现象,人才的合理流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值得关注的是他们离职的原因,尤其是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发展机会、成长空间等问题,这也正是司改的重要课题。”

为畅通一线办案人员的职业发展渠道,河南正加快推进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的落实,着力打破基层检察干警职级晋升的“天花板”。蔡宁认为:“保障基层检察干警的职级待遇和发展机会,让他们看到希望,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改革的内生动力。”

在浙江,全省检察系统预留了911名员额,为今后各类检察业务人才和年轻同志纳入员额管理预留了空间。

此外,随着司改推进,基层检察人员的待遇也有较大提升。于世平介绍,天津市入额的检察官工资相较之前提高了50%,检察官助理等其他人员收入也提升了20%,职业保障进一步提升。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也按照改革要求,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检察官和相关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具体问题。“全省入额检察官按照初步套改后新的工资标准需要补发的工资,目前已经发放到每名入额检察官。从2016年11月起,全省已正式按照新的工资标准核发入额检察官基本工资。”王晋表示。(采写记者:王成、陈晨、李鲲、陈晓波、梁建强、史林静、李亚彪、潘林青、高洁)

关键词:检察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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