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1℃记者采访的部分办案民警建议,想根除电信诈骗,铲除电信诈骗存在的土壤,除了公安机关的打击外,电信、金融等部门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首先,这两个部门应该更严格的落实实名制,同时尽快实现这两个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领域的无缝对接和更为密切的协作。第二,电信、金融等所有掌握着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也应该完善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近几年工作中,已经发现个人信息的泄露,除了“内鬼”牟利对外出售外,也有黑客利用系统薄弱和系统漏洞,对存储信息的系统进行攻击,窃取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此外,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通告同时要求,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