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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晓红发生矛盾后,持菜刀多次砍击晓红头面部等部位,致晓红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刘某持刀杀妻,致妻死亡,犯罪后果严重,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及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所引发,并结合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且被害人晓红之母请求法庭对刘某从轻处罚,其犯罪行为已取得被害人亲属一定的谅解等情节,对刘某依法可从轻处罚。
近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