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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死5伤撞人案嫌犯:专业上访 闹事后获赔180万(5)

2016-09-18 06:55:09  闽南网    参与评论()人

曹再发的岳母李毛珠,曹再发驾车撞人的时候她坐在车上,不久便晕去。新京报记者刘子珩摄

汝城信访局的材料显示,2015年9月7日,县委书记率相关部门共14人接访曹再发。

曹再发提出宅基地的诉求,他表示当初的赔偿仅仅针对房子,宅基地一直未补偿。对此,职能部门给出回答,“政策范围内按程序解决”。

2015年11月,曹再发的宅基地选址开始进行中。吴进良告诉剥洋葱,江头村提出方案,由村里出面征地,曹再发出钱,在村里寻找宅基地。

江头村为曹再发先后四次选址,前两次因为卖地村民不同意,无法达成共识;吴进良表示愿意把自己的一块土地出让,但曹再发不同意,“他说我是姓曹的,你们是姓吴的,我过去是充军”;最后一次是置换曹再发大哥的土地,但曹依然不愿意。

曹再发有自己的打算,他看中了母亲原来的一块耕地,但该地早已经被征收。在2009年修编的汝城县总体规划中,这块地在规划的周塘小学范围内,该规划于2011年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15年3月,曹再发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曹家二组集体土地水田,开挖地基建房148.68平方米。

根据汝城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在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曹再发并没有停止施工。其后,汝城县城市建设打非治违大队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拆除了曹再发的违建。

对于这块土地,卢阳镇镇委书记朱军明确表示,肯定不会批给曹再发,“我们不能因为一些错误去导致另一些错误。”

按照他的意思,给曹再发批宅基地,本身不合拆迁条例,如果再批下这块规划用地是错上加错,“更何况这块地早晚要被开发,到时就会再面临一次征地拆迁。”

村里的选址没有成功,今年3月28日,卢阳镇镇政府想到一个折中办法,向县里递交《关于解决曹玉宅基地问题的请示》,以曹再发女儿为名义,为曹再发要一块宅基地。

这份请示中说,“为维护社会稳定,鉴于曹玉所在的曹家二组大部分土地已被征收,其在曹家二组却无房屋居住,也没有土地进行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建议县政府在锦堂村羊角冲或者其他宅基地安置点向县政府购买宅基地的形式进行农村个人建房审批。”

文件获得县里同意,曹再发也对该选址表示满意,但因为其他安置农民不同意在羊角冲安置,这个安置点最终没有批下来。

按照朱军的说法,其他宅基地的选择还要重走程序,但显然曹再发已经等不及了。

9月10日,张彬去还曹再发钱,曹再发告诉他,自己准备建房了。张彬没有多问,他知道以曹再发的脾气,“讲两句不称心的话,就会情绪失控。”

3天后,曹再发制造故意驾车撞人事件,某种程度上,这印证了张彬曾经的判断,“我以前也想过,但是没对他说过,他对上访不放弃,问题又没有解决,迟早会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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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上访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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