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新的代理律师高承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张海新自述:在北京维权时,被国土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知,如想拿到土地确权,需当地村、乡、县的各级政府盖章审批。张海新说,政府盖章审批拿不到,但组里人都推选她做村组长。不知是应付还是调侃,对方说:既然推选你做组长了,你怎么不刻个章?
张海新听后,认为自己当村组长就此得到了“领导”认可,出了国土资源部信访办的大门,就在北京监察部门口的地摊上刻了个章。她丝毫没觉得任何不妥,这个刻章的也是在北京部委门口呢。
刻章人疏漏了一个“庄”字,这个章于是变成了不伦不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但这丝毫没影响它的功效。
张海新带着这个金色大章回到蒋庄村,告诉当年委托她帮忙维权的乡亲们:要按这个章所赋予的权力,成立由五人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委员会,之后“递上去给组织审批”,以后村里土地的事儿,就由这五个人一起商量解决。
村民们兴奋极了:“咱的地能回来了。”
五个委员很快被七八个经常聚在一起维权的农妇选出来了:张海新本人,识字又能说的刘金兰,一个高中文凭的年轻村民,德高望重的老组长,以及张海新的大儿子吴洋--因为在张海新身边,能帮上很多忙,比如“用电脑打字的时候,能给些指导”。吴洋这样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村民们选他的原因。
为了“方便工作”,张海新又照着政府各机构的设置,去刻了各级机关的红色公章,包括一枚邓州市人民政府印。
蒋庄村六组200多个村民,都认可张海新组建的这个新的委员会。除了老支书吴振德。
可他不承认也没办法。不用交接,新的委员会很快就开始了工作。第一项工作,就是由五名委员集体商议后,给占领养猪场土地建房的五组村民吴家庆家传达了“停建通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张海新拟写:××户属非法占用集体的耕地无证建筑,你户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通知书下附:邓州市人民政府印、文渠乡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张海新印以及刻有五人名字的集体印章。
“停建通知”很快又发给了其他有违章建筑的村民。有人收到通知后,拎着水果去张海新家解释:不盖房娶不了新媳妇啊。张海新温柔又坚决:娶媳妇也不能建违章建筑。再等等,我给大家办合法的建筑证。水果拿回去!
村里人开始按照张海新的指示,挨家挨户上交家庭信息,填写《邓州市村镇规划区居民建房申请表》,申请“办证盖房子”。
张海新购置了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本来就不大的家里,挤得满满当当。为了保留证据,她还专门买了台数码相机,专拍看到的违章建筑。各种书籍迅速摆满了家里的各个角落:《户口、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本书读懂土地法》《最新土地法律政策》,甚至还有《领导不可不读的精彩演讲》……
就在邓州市政府一墙之隔的小胡同里,张海新一个人的“政府”似乎正越来越完善,而张海新本人,也越来越像“公仆”。
每天早上7点送小儿子上学后,张海新便一直整理材料、看书,或是去政府部门上访,直到晚饭后才稍微靠在床上眯一会儿,半夜十二点再起来继续“工作”。她因此得了颈椎病,需要吃药,还常找中医按摩。
一次,张海新在推拿时听按摩师闲聊,说某个村民家有冤案,她一下子来了精神:“谁家?告诉我。我帮忙解决。”
陪在一旁的吴甜连气带拦,“你可别再揽事儿了。”吴甜觉得,张海新一天从早忙到晚,最后也没办成什么事儿,但是就是有人不断来找她。“我都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相信她。”
“为什么不信”
“张海新有章能办事”。
她在附近维权圈子里出了名。还被添油加醋了诸多杜撰成分:张海新打赢过官司;张海新以前是教师,现在是中央派下来的领导。
无从得知张海新本人是否对这些传闻辟过谣。总之,她成了名人。人们也愿意相信她。
38岁的小学毕业生王良双就是追随者之一。他是高集乡李岗村村民,在土地纠纷维权过程中成了村维权代表,偶然听说“邓州县城有个人能办事”,四处打听,找到了张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