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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 短短百字蕴含深意(2)

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 短短百字蕴含深意(2)
2020-08-12 14:35:16 海外网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同样认为,由于香港立法会选举推迟时限较长,在一年时间内立法会如何运作的问题超出了特区自治权的范围,这样一个重大宪制性问题,就需要中央的支持。翻看《基本法》条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决定香港立法会权力真空作出权威性的法律解读,体现了“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内在要求,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延期选举相关制度安排的合宪性和合法性,有利于香港社会尽快紧密团结到防控疫情的大局中去。

“这是最大的人权”

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多次就香港事务作出决定,包括表决通过有关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安排,决定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中增加国歌法等等。“以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基本法》,解决‘一国两制’当中重大的政治性问题,是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来管治香港的正当权利。”田飞龙表示。

对于外部势力对香港立法会延后选举的无端指责,田飞龙提到,西方社会“逢中必反”,其实是误解了“一国两制”,将宪法和《基本法》对立起来,从法理基本上就是错误的。“中央并不会干预香港立法会选举,而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性权力,就属于自己决策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定。与此同时,特区政府需要中央的支持,这样才能将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才能将香港民众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这是最大的人权,正是体现了中央对香港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保护。”

李晓兵解释,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的职权范围包括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地位都足以应对香港特区目前出现的特殊情况;《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属中央政府管辖,所以当特区政府自身治理转化为国家治理环节时,就形成了最为适合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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