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起案件中,陈伟与只有职高文化的肖海涛合作,由肖海涛制作了一款针对当时大热的网络游戏《征途2》的外挂软件,并给这款外挂软件取名为“推土机”。
利用这款外挂软件,玩家可以获得自动操作的功能,从而明显强于其他玩家。肖海涛开发出“推土机”后,由陈伟负责在网络上对外出售这款软件,两人对销售所得按约分成。
至2014年6月案发,半年多的时间里,陈伟已通过支付宝转给肖海涛超过180万元。
层层分包之后
下线仍能获利
北青报记者发现,在多起关于网络游戏外挂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建立了复杂的销售网络。
外挂的制作者往往并不负责销售,而是发展下线,下线销售者还会发展自己的下线,但地位越低的下线,其获得的利润越低,地位最高的销售者则坐拥暴利。
今年9月4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了杨长春、王垒等人非法经营罪一案,此案中的被告人达11人。
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王垒通过一名网友获取了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的外挂程序,并通过收取“版权费”及使用费的形式,向杨长春等人非法出售该游戏外挂程序计1000余个,非法经营额计200余万元,非法获利计100万元。
作为下线的杨长春又将约799个外挂程序转卖给陆维锋、王传珠、徐辉等人,非法经营额超过425万元,非法获利超200万元。
更低一层级的王传珠则将从杨长春处获得的123个外挂程序转卖给徐辉等人,非法经营额超69万元,非法获利超5万元。再低一层的下线徐辉将从杨长春、王传珠等人处获取的88个外挂程序转卖给程芝健等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
位于转包末梢的程芝健仍然有利可图,他把从徐辉等人处获取的62个外挂程序,非法出售后获利16000余元。
本案的判决书中坦言,虽然相比7个G大小的游戏软件,外挂软件的大小仅有1M左右,但多名被告人非法经营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分别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或“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长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