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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通报违规案 13家银行上榜

2018-07-25 09:12:1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13家银行上榜

此次通报还涉及多家银行,涵盖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等内容。记者留意到,除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外,包括广州银行、徽商银行、锦州银行在内的多家中小银行当地分行也在通报之列。

如公告指出,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在企业境外贷款已经发生不良、明知担保履约义务确定发生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

而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公告称,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740.25万元人民币。

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

据外汇局官网,2018年以来,外汇局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针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企业转口贸易等重点主体和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下一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保持外汇行政执法跨周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持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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