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唐山2月27日电(王鹏展)据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唐山市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迁安市纪委、遵化市纪委先后共通报13起典型案件和违规问题。其中,迁安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违规案件。遵化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一、迁安市纪委监委通报案件
2018年2月11日,迁安市大崔庄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宋志强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河北省纪委暗访组发现。2月13日,经迁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宋志强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2月11日,河北省纪委暗访组发现大崔庄镇财政所所长李长国办公用房面积疑似超标。经迁安市纪委核查,该办公室面积为19.7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10.7平方米。2月13日,经迁安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李长国警告处分。
2018年2月9日下午,暗访组检查发现迁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一中队工作人员郭凤才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2月13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凤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屈志国和党委副书记冯玉兴写出个人反思材料。
2018年2月9日下午,暗访组检查发现迁西县新集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付成祥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2月13日经新集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付成祥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分管民政办的新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翁凤娥进行提醒谈话。
2018年2月8日,五重安乡更新庄村村主任陈国柱(非中共党员)在更新庄村内违规为其次子陈某某操办婚宴,共置办酒席91桌,收取本村4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100元。2月11日,五重安乡纪委研究并报五重安乡党委批准,责令陈国柱在全乡乡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做公开检讨,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并扣减绩效补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