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金融局的要求,对于已经发行或已经完成的ICO项目,各平台都需要制定具体清退方案,并报送监管机构,此外,各个平台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团队,都需要留在北京,以配合平台清理整顿工作。
上海金融办9月8日在其网站转载新闻,提到上海市检察院出台《上海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检查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指出,“着力惩治假金融创新之名实施的新型金融犯罪”。
广东省金融办则在其网站醒目位置,转载了《金融时报》的文章:《七部委全面叫停ICO非法融资印发业界思考》。8月3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互联网金融犯罪发展走势和规律特点”。
“未来的监管肯定会更加严格的,因为以前几乎没有监管,现在要把它纳入到监管体系里。”万喆对时代周报记者说。